我市推进港口建设

    在我市沿海开发三年实施计划中,港口建设被摆上了龙头位置。在推进港口建设过程中,我市将通过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,始终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,保持生态环境优势,不给子孙后代留下遗憾。
  根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,未来三年间,我市将按照盐城港的功能定位,坚持“一港四区”错位发展,拉开喂给港、组合港、产业港发展的新框架,迅速提升港口功能。为了从源头强化港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,我市委托权威机构对《盐城港总体规划》进行了规划环评,目前已通过省环保部门评审;对港口的每个项目也都单独编制了环评报告。我市已建、在建和待建的港口工程项目,一律按照港口海洋环境保护设施与港口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的“三同时”原则,严格审查把关,将环保设施列入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内容,对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,明确配套环保设施验收和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试运行。
  港口建设涉及海洋、岸线和临港陆地等使用,特别是港口疏浚、填海造陆、挖泥作业等工程施工,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。我市将从港口油污废水防治处理、大气污染防治、噪声控制、固体废物处理、港口绿化等环节入手,加强环保监督和环境监测。以港区为主、市港为辅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,采用产生悬浮泥沙较少的挖泥船,到指定抛泥区抛泥;采用先围堰后抛泥的施工程序,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。此外,我市还将采取高压态势,强化对船舶的污染防治,特别是要加强对船舶供收油作业的现场监管,严格水上、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批和检查。



(日期:30/11/2009 10:23:00 阅读: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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